地理情况:
首都--布加勒斯特(BUH)
1 护照:为必备项,持有如下证件者除外:
1、 签发给欧洲经济区(参见《条款与定义》),保加利亚与瑞士公民的身份证;
2、 海员证,且为因公出行。海员证只在以下区域内旅行时有效:康斯坦萨的镇区;北至包括马马亚在内的海岸带,南达曼加里亚区域;布加勒斯特与康斯坦萨之间的区域;反过来也一样;
3、 根据《1951日内瓦协议》签发给无国籍人士与难民的旅行证明;
4、 德国签发给未成年人的身份证明文件(Kinderausweis)。
有效性:护照须在计划停留时间内有效。
乘务人员:须同时持有护照,航空身份证及申报综述表(参见《条款与定义》)。乘务人员须着装制服。
军事人员:所有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军事人员因公出行须持有军事身份证及NATO/服务旅行命令单方可进入罗马尼亚。无其他特殊规定;突发情况提交至移民当局处理。
2 签证:提示:违反入境或转机规定的乘客将对运送该乘客的航空公司予以罚款。
罚款金额为:乘客持有错误的护照:5,000新罗马尼亚列伊(50,000,000罗马尼亚列伊);乘客不持有签证,乘客不持有任何旅行证明文件或逃亡乘客:15,000新罗马尼亚列伊(150,000,000罗马尼亚列伊)。
除如下人员外,均须持有签证:
1、 摩尔多瓦与罗马尼亚国籍公民;
2、 持有普通护照者:
a、如下人员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
--如下国籍公民:安道尔共和国,阿根廷,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智利,哥斯达黎加,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共和国),意大利,日本,韩国(共和国),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马耳他,摩纳哥,荷兰,挪威,葡萄牙,圣马力诺,西班牙,瑞典,瑞士,乌拉圭,美国及委内瑞拉;
---持有英国护照者,且护照上须标注有“英国公民”字样;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持有香港(中国特别行政区)或澳门(中国特别行政区)护照;
b、如下人员停留时间不超过30天:
--如下国籍公民: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匈牙利,波兰,新加坡,斯洛伐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
c、持有欧盟国家(参见《条款与定义》)居留许可证的加拿大,日本,瑞士或美国公民:
--土耳其公民停留时间按不得超过30天;
--塞尔维亚和黑山公民停留时间不得超过5天,且须持有续程机票;
3、 持有外交护照的:
a、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以色列及约旦公民停留时间不得超过90天;
b、伊朗公民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天;
4、 持有外交及公事护照的:
a、马其顿公民,停留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b、如下国家公民,停留时间不得超过90天:奥地利,阿塞拜疆,玻利维亚,巴西,加拿大,中非共和国,智利,中国(人民共和国),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爱沙尼亚,芬兰,乔治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加纳,希腊,几内亚(共和国),冰岛,爱尔兰(共和国),意大利,哈萨克,吉尔吉斯斯坦,立陶宛,卢森堡公国,摩洛哥,荷兰,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葡萄牙,圣多美与普林西比,塞内加尔,南非,西班牙,瑞典,塔吉克斯坦,坦桑尼亚,突尼斯,土库曼斯坦,委内瑞拉,越南及赞比亚;
c、蒙古公民停留时间不得超过60天;
d、白俄罗斯,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巴基斯坦及梵蒂冈公民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天;
5、 持有外交,公事或公务护照的:
a、如下人员,且停留时间不得超过90天:
--如下国籍公民:爱道尔共和国,亚美尼亚,阿根廷,比利时,刚果(金莎萨),哥斯达黎加,丹麦,萨多瓦尔,法国,德国,洪都拉斯,日本,韩国(共和国),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马来群岛,马耳他,毛利塔尼亚,墨西哥,尼加拉瓜,挪威,菲律宾,俄罗斯联盟,圣马力诺,塞拉利昂,瑞士,泰国,乌克兰及美国;
--持有美国护照者;
b、土耳其公民,且停留时间不得超过60天;
c、如下国籍公民,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天: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匈牙利,波兰,塞尔维亚和黑山,新加坡,斯洛伐克共和国及斯洛文尼亚;
6、 持有外交及公务护照的乌兹别克斯坦公民,且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天;
7、 持有罗马尼亚签发的居留许可证者,不考虑持有者国籍;
8、 持有根据《1951日内瓦协议》签发给无国籍人士及难民的旅行证明文件者,由法国或希腊签发的证明除外;
(免签过境)
9、 24小时内转机前往第三国的转机乘客,且不离开机场。
商船海员:(因公出行)须持有海员证(若海员不符合条目1“护照”中2项规定,须同时持有护照)与轮船公司开具的保证函(参见《条款与定义》)。
1、 若因登船而搭乘飞机,或因乘飞机而登船:
若海员为条目2“签证”中1,2项所述国家公民,或为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则不必须持有签证;
2、 直接转机前往国外:如下人员不必须持有签证:
a、若海员为条目2“签证”中1,2项所述国家公民,或为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
b、24小时内前往第三国的其他任何国家公民,且不得离开机场。
乘务人员:符合条目1“护照”中乘务人员规定者,不必须持有签证。
军事人员:无特殊规定,突发情况提交至移民当局处理。
签发:
抵达前:由下列罗马尼亚代表处签发:阿尔巴尼亚(地拉那),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尔),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奥地利(维也纳),比利时(布鲁塞尔),巴西(里约热内卢),保加利亚(索非亚),加拿大(渥太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古巴(哈瓦那),塞浦路斯(尼科西亚),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布拉格),丹麦(哥本哈根),芬兰(赫尔辛基),法国(巴黎),德国(科隆),加纳(阿克拉),几内亚(科纳克里),匈牙利(布达佩斯),印度(新德里),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伊朗(德黑兰),伊拉克(巴格达),以色列(特拉维夫),意大利(米兰,罗马),日本(东京),韩国(民主党共和国)(平壤),黎巴嫩(贝鲁特),蒙古(乌兰巴托),摩洛哥(拉巴特),缅甸(仰光),荷兰(海牙),俄罗斯联盟(莫斯科),塞尔维亚和黑山(贝尔格莱德),苏丹(喀土穆),瑞典(斯德哥尔摩),瑞士(伯尔尼),叙利亚共和国(大马士革),土耳其(安卡拉,伊斯坦布尔),英国(伦敦),乌拉圭(蒙得维的亚),美国(华盛顿),越南(河内)。
其他规定:
1、 所有游客须持有:
--返程/续程机票;
--下一国家所需所有证明文件;
--在罗马尼亚停留期间所需足够资金;
--预订酒店证明。
2、 在罗马尼亚停留期间,克罗地亚,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摩尔多瓦(共和国),俄罗斯联盟,塞尔维亚和黑山及乌克兰公民还须持有医疗保险。
以下人员除外:
--14岁以下未成年人,且使用其父母的护照;
--18岁以下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居住在罗马尼亚;
--持有罗马尼亚工作许可证者。
3、 在罗马尼亚停留时间超过签证有效期的非罗马尼亚居民将予以400新罗马尼亚列伊(4,000,000罗马尼亚列伊)(相当于134美元)的罚款。
出境许可证:除罗马尼亚公民以外,所有乘客均须持有此许可证。
备注:
持有外交护照者,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80天。
不适用于如下国籍公民,而需要在抵达前领取过境签证:
阿富汗,孟加拉国,刚果(金莎萨),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加纳,印度,伊朗,伊拉克,尼日利亚,巴基斯坦,索马里及斯里兰卡。
以下人员除外:
a、持有外交或公事护照者;
b、乘务人员。
持有如下证件的塞尔维亚和黑山及土耳其公民可以在5天内转机:
--有效神根签证;及
--转机机票;及
--下一国家所需的适当证明文件。
商人可在贸易代表处领取签证。
不适用于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共和国),瑞士,美国及欧盟(参见《条款与定义》)国家公民。
3 健康:来自任何国家的乘客进入罗马尼亚,均不需要接种疫苗。
4 税收:由机场登机的旅客无需缴纳机场税(参见《条款与定义》)。
5 关税:
进口:进口下列物品,免进口税:
1、(非用于转售或为儿童购买):葡萄酒或啤酒4升,烈酒1升,香烟200根或其他烟草物品200克;
2、合理数量的香水(非用于转售),药品及旅行纪念品,可可豆200克,咖啡200克;
3、照相机2台,小型移动照相机1台,(卡型)盒式胶卷24盘(最多允许录10部电影),便携式录音机1部,电视1台,磁带式录音机1台,双筒望远镜1副及打印机1台;
4、价值不超过175欧元的小礼品;
5、在海关入境处申报的珠宝及艺术品。
其他规定:罗马尼亚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成员(参见《条款与定义》)。
禁止:所有无外包装的动物制品:肉,牛奶或奶制品。
宠物:猫与狗须附有健康证明及接种狂犬疫苗证明(原出发果兽医服务机构认可),且签发日期在运输前不少于1个月,但不超过12个月(猫为6个月)。
行李通关:行李在抵达罗马尼亚第一个机场时通关
免检行李:目的地为罗马尼亚以外国家的转机乘客,且在24小时内转机,则行李不需通关。
6 货币:
输入:允许
常住居民:
禁止:本国货币(新罗马尼亚列伊-ROL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发行,与罗马尼亚列伊同步流通。原罗马尼亚列伊于2006年12月31日起停止流通)与外国银行汇票,旅行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
非常住居民:
银行汇票,旅行支票或其他支付形式的外国货币:无限制。但是,总额超过10,000欧元时须申报。
禁止:本国货币(新罗马尼亚列伊-RON)(原罗马尼亚列伊-ROL)。
输出:允许
常驻居民:
禁止:本国货币(新罗马尼亚列伊-RON)(原罗马尼亚列伊-ROL)与外国银行汇票,旅行支票或其他支付形式。
非常驻居民:
银行汇票,旅行支票或其他支付形式的外国货币:不超过未使用金额。但是,总额超过10,000欧元时须申报。
乘客须向国家银行(在边境,乡镇,旅馆,国家观光机构代表处)递交收据证明其用外币支付形式兑换的货币不会再输出,若不然,则须出示特殊许可证。
禁止:本国货币(新罗马尼亚列伊-RON)(原罗马尼亚列伊-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