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信息:
首都-维也纳(VIE)
奥地利是“申根协议”的成员国。(参见《条款与定义》)
1. 护照:提醒:申根协议于1997年12月1日生效。这项协议取消了在各成员国领土内旅行的出入境限制。它创立了一个被称作“申根区域”的“无国界”区域。因此,在上文提到的国家之间旅行,原则上不需要检查证件。
计划前往一个或多个“申根协议”成员国并因此需要这些成员国签证的旅客,即便其最终目的地是一个不须签证的申根成员国,仍然必须持一份“申根签证”。
另外,如果旅客的下一个目的地或过境点是一个要求签证的申根成员国,则不能免签过境。因为旅客 此时进入的是申根成员国领土(无国界领土)。这意味着那些国民,无论其需要一份对全部申根成员国通用的签证还是需要一份对一个或多个申根成员国有效的签证,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持签证。
申根成员国签证必须在抵达申根成员国国领土前获得。
护照为必备项,除下列情况外:
1. 持下列证件者:
a. 由下列国家签发给未成年人的身份证:比利时,德国,意大利(“未成年人出生证明”),列支敦士登,卢森堡,荷兰,圣马力诺,(儿童需要有警察当局签发的出生证明),瑞士;
b. 联合国签发的通行证;
c. 下列国家签发给国家身份证:
——欧盟成员国(参见《条款与定义》),荷兰(“欧洲身份证”);
——列支敦士登,摩纳哥,瑞士国民;
d. 签发给下列国家国民的,最长有效期为五年的护照。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和瑞士;
e. 海员证或: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德国,希腊,匈牙利,卢森堡,葡萄牙,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和黑山共和国,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和土耳其;
f. 美国的身份证或与到奥地利进行行动的命令相关的军事证明;
g. 签发给无国籍人和难民的证件;
h.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身份证书
i. 联合国科索沃特派团签发给科索沃常住居民的旅行证件;
2. 居住在欧盟成员国(参见《条款与定义》)的儿童(无论其国籍),只要其:
——属于一个来自欧盟成员国的学校组织;
——并且持由其居住国家的外交部门认证的普通格式表;
——以及贴有该儿童的照片
乘务人员:需持乘务人员证件
备注:
如果未成年人是:
——12岁下列,需要包含照片的儿童身份证(“Identiteisbewijs”)(否则只能在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陪伴下旅行);
——12岁以上,需要包含照片的身份证。可以单独旅行,但必须持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出具的允许其旅行的信件。
2. 签证:要求持签证,下列人士除外:
1. 奥地利国民;
2. 持英国护照,其背书为:
a. “英国公民”;
b. 或“英国海外公民”;
3. 日本国民逗留时间未超过6个月;
4. 下列国家的国民:比利时,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波兰,葡萄牙,西班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仅适用于持克罗地亚政府签发的护照的公民),瑞典;
5. 下列国家的国民:
a. 安道尔,阿根廷,澳大利亚,玻利维亚,巴西,文莱,保加利亚,加拿大,智利,哥斯达黎加,克罗地亚(仅适用于持克罗地亚政府签发的护照的旅客),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冰岛,以色列,韩国,列支敦士登,马来西亚,墨西哥,摩纳哥,新西兰,尼加拉瓜,挪威,巴拿马,巴拉圭,罗马尼亚,圣马力诺,新加坡,瑞士,乌拉圭,美国,梵蒂冈,委内瑞拉;
b. 持香港或澳门护照者;
6. 持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和FYROM(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的外交护照。
7. 持下列国家的外交护照或公务护照:
巴巴多斯,科特迪瓦,伊朗,马尔代夫,摩洛哥,巴基斯坦,秘鲁,菲律宾,森尼加,塞舌尔,泰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
8. 持外交护照、官方护照或公务护照的南非国民
9. 持外交护照、官方护照或公务护照的哥伦比亚国民和牙买加国民;
10. 在此至多停留5天的土耳其国民,持申根成员国签发的居留许可证(参见《条款与定义》)。居留许可证有效期至少为3个月。
11. 在1.“护照”1.b.,1.f.和2中.提到的人士;
12. 持由奥地利签发的再入境许可证;
13. 在任期内的驻奥地利的官员(持委任状)及其家庭成员;
14. 持由任一申根成员国 (参见《条款与定义》) 签发的官方居留许可证的任一国籍人士;
15. 持2006年冬奥会和残奥会奥运会身份和注册卡。详细内容请参见“重点强调”和本书第一页;或查看Timatic手册或访问 www.timaticweb.com.;
(免签过境)
16. 备注中提到的人士如继续前往第三国;并且
—不离开机场过境区;
—来自或前往一个非申根成员国家;
—持确认座位的机票并持前往下一目的地所需的其他文件。
如果下一个目的地或过境点是一个要求签证的申根国家,则不能免签过境。因为旅客 正在进入签署申根协议国家的领土(无国界领土)。这意味着那些国民,无论其需要一份对全部申根成员国通用的签证还是需要一份对一个或多个申根成员国有效的签证,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持签证。
商船海员:奥地利为内陆国。商船海员直接过境出国必须是因公旅行且持所属商船的保证书(参见《条款与定义》)。
下列情况无需签证:
—持确认座位的机票和所去国家要求持的全部文件;
—抵达和离开/前往一个非申根成员国家;
—继续前往第三国且不离开机场过境区。
如果在两个或多个申根成员国(参见《条款与定义》)过境,则需持申根签证。
乘务人员:如果持乘务人员证件(参见《条款与定义》)则不需持签证。
签发:因为目前任一申根成员国可以代表另一申根成员国签发签证,签发行程日益复杂。比如,签证不再由“名誉领事”签发。如何获得签证等相关问题需向各国主管部门请示。
1. 抵达前:可从奥地利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取得。
2. 抵达:对卡塔尔国民的签证如果其:
— 来奥地利的目的是观光旅游;或
— 由卡塔尔驻维也纳使馆事先获得边防警察许可
其他规定:
1. 旅客 如果持足够的现金购买返程/续程机票以及支付其逗留期间所需费用,则允许其持单程机票进入澳地利;
2. 在奥地利不得穿着其他国家的军装或制服,除以下情况外:
a. 由奥地利过境且不离开机场的旅客 ;或
b. 持从奥地利驻外外交代表处签发的特别许可。这种特别许可仅在极个别情形中才予以发放。
再入境许可:旅居奥地利的外国人士须持签证。他们必须持居留许可证(在护照上有盖章)。
备注:
免签证仅适用于逗留期未超过3个月者。
持公务护照者需持签证。
不适用于下列国家的国民:阿富汗,孟加拉国,刚果(金沙萨),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加纳,伊朗,伊拉克,利比亚,尼日利亚,巴尼斯坦,索马里,斯里兰卡。以上国家的国民需持过境签证。
上述国家的国民如持下列证件无需过境签证:
—为下列国家签发,保证其归国权利的居留许可证:安道尔,加拿大,摩洛哥,圣马力诺,瑞士,梵谛冈或美国;或
— 为欧洲环境保护署成员国签发的居留许可证;
— 申根成员国有效签证或有效居留许可证。
3. 健康:所有入境旅客 无需疾病免疫证书
4. 税收:对由机场登机的旅客 不征收机场税(参见《条款与定义》) 。
5. 关税:
进口:下列物品进口免税:
1. 旅客所携带的在欧盟内购买的个人用品:
a. 烟草制品,年满17岁的旅客可携带:
- 香烟800支;
- 小雪茄400只(每只至多3克);
- 雪茄200支;
- 烟草1千克;
b. 酒精饮料,年满17岁的旅客可携带:
- 酒精含量22%以上的白酒10升;
- 酒精含量22%以下的酒精饮品20升;
- 葡萄酒90升(汽酒不得多于60升);
- 啤酒110升;
2. 来自非欧盟国家的旅客(包括奥兰群岛,加那利群岛和海峡群岛及其他相似领土)
a. 烟草制品,年满17岁的旅客可携带:
- 香烟200支;或
- 小雪茄100只(每只至多3克);或
- 雪茄50支;或
- 250克烟草;或
- 按比例混合的上述物品
b. 酒精饮料,年满17岁的旅客可携带:
- 酒精含量22%以上的酒精饮品或酒精含量80%以上的非工业酒精饮品1升;或
-酒精饮品或由葡萄酒或相似饮品制成的酒精含量22%以下的开胃酒2升,或汽酒或甜酒;或
- 按比例混合的上述物品;以及
- 葡萄酒2升
c. 香水50克
淡香水250毫升;
d. 年满15岁的游客可携带:
- 咖啡500克;或
- 咖啡提取物200克
e. - 茶100克
- 茶的提取物40克
f. 旅行中所用的足量药品;
g. 总价值不超过175欧元的其他物品。
其他规定:
1. 奥地利是CITES(《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成员国(参见《条款与定义》)。
2. 狩猎必需在入境的海关申报
3. 当携带武器入境时:
a. 来自欧盟国家:猎人和枪手携带不超过三件武器及弹药时需持欧洲武器许可证和奥地利持械入境许可。只需具有欧洲武器许可证。此项不适用于猎人所携带的手枪;
b. 来自非欧盟国家
- 奥地利的居民可携带武器入境,但需向海关出示武器许可证或w武器所有权证件。
非奥地利居民需要符合《奥地利武器法》第39项的许可证,该许可证可从奥地利国驻外代表处获得。
禁止携带进口的物品:
1. 任何罐装或非罐装的肉类或家禽,肉类或家禽,乳或乳制品,除非具有相应官方兽医证件。
2. 危险武器如戽斗式加油枪,指节铜套
乘务人员:对于旅客 的规定同样适用于乘务人员。
宠物:猫和狗参照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特别规范No.998/2003(参见《条款与定义》) 。
此外,来自下列国家的宠物无需进行狂犬病血清测试(抗体滴定):
安提瓜和巴布达,阿鲁巴,阿森松岛,澳大利亚,巴林,巴巴多斯岛,百慕大群岛,加拿大,开曼群岛,克罗地亚,福克兰群岛,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牙买加,日本,毛里求斯,马约特岛,摩纳哥,蒙特塞拉特岛,荷属安提列群岛,新喀里多尼亚,新西兰,新加坡,圣海伦娜,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彼得和密克罗,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美国,瓦努阿图,瓦利斯和富图纳群岛.
更多信息请联系奥地利大使馆或访问www.bmgf.gv.at
宠物可作为旅客检验的行李入境,无论是客舱中的行李还是货物。
出口:下列物品可免税出口:
1. 香烟1000支或雪茄200支或烟草1千克;
2. 酒不限数量
3. 一瓶已开启的香水(1/4升)
行李通关:行李在奥地利境内的终点机场通关。
行李免检:旅客 转机去第三国,且不离开转机区
备注:
某些规定适用于来自下列国家的烟草制品: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匈牙利,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
a) 捷克:香烟200支(截止至2007年),或小雪茄100只(截止至2006年),或烟草250克(截止至2006年);
b) 爱沙尼亚(截止至2009年):香烟200支或烟草制品250克;
c) 匈牙利(截止至2008年),拉脱维亚(截止至2009年),立陶宛(截止至2009年),波兰(截止至2008年),斯洛伐克(截止至2007年),斯洛文尼亚(截止至2007年):香烟200支
例外:
婴儿奶粉,婴儿食品和药用特殊食品。
不适用于来自其他欧盟国家,安道尔,保加利亚,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罗马尼亚,圣马力诺或瑞士的进口物品。
6. 货币
输入:准许
本国货币(欧元)和外国货币:无限制
输出:准许
本国货币(欧元):总数不超过726728欧元;
外币: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