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情况:
首都— 科威特城(KWI)
科威特为海湾合作理事会成员国之一(参见《条款与定义》)
1. 护照:为必备项,符合下列条件者除外:
1. 签发给阿曼公民的身份证持有者;
2. 由联合国签发的通行证持有者;
3. 因公出差的海员证持有者;
4. 签发给因公出差的英国或美国军人或国防部文职人员的证明文件者:
a. 美国军人身份证(必须包含社会保障号码);
b. 政府身份证;
c. 个人或集体旅行或出入境命令者;
5. 签发给无国籍人士和难民的证明文件者
准入和过境的限制:科威特政府不承认:
1. 签发给持有以色列11护照者的准入证明;
2. 即使不离开飞机以及乘同一航班继续旅行的乘客,过境至在“入境限制”1.中提到的国家;
乘务人员:适用和乘客一样的规定。。
其他规定:已婚妇女和儿童可以使用其丈夫(或父亲)的护照;然而,伊朗或伊拉克的已婚妇女和儿童需使用其本人的护照。
备注:
11 或者更换护照文件。
2. 签证:提示:如果没有所需的签证/证明,乘客抵达科威特后将被拒绝入境或过境并且要乘同航班回国:
— 入境或由科威特过境,以及:
— 入境下一国家或终点站国家,以及:
签证为必备项,符合下列条件者除外(具体描述参见“其他规定”2.):
1. 科威特公民
2. 无限制停留的巴林,阿曼,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公民
3. 科威特公认的持有外交护照者21并且持有当地绿卡
4. 1991年2月26日科威特解放后签发的居住证明者
5. 在1.“护照”4.中提到的
(免签过境)
6. 如果持有续程的预订好座位机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在8小时内乘同一航班或首个转机持续前往第三国家,不允许离开机场转机地区。然而,如果过境超过8小时,乘客必须入住机场酒店。
商船海员:(公务旅行)必须持有由船舶公司签发的保证函 (参见《条款与定义》)。
1. 如果乘飞机抵达科威特转船,无需签证:
— 如果海员的国籍为在2.“签证”.1和2中提到的;
— 对于其他国家国籍的海员,如其:由轮船公司派人到机场接送至船上;提前电传至机场相关负责人员;电传轮船公司在科威特的办事处
2. 如果乘船抵达科威特再转乘飞机,无需持有签证:
— 如果海员的国籍为在2.“签证”.1和2中提到的;
— 行程完全为由船舶公司安排的其他国家国籍的海员;
3. 如果直接过境至国外:无需持有签证:
— 如果海员的国籍为在2.“签证”.1和2中提到的;
— 对于其他国家国籍的海员,如果持有续程的已预订座位机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并且在8小时内乘同一航班或首个转机持续前往第三国家,不允许离开机场。
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乘客将不能适用“免签证过境”条款的规定。
以上条款同样适用于乘飞机抵达科威特再在中立区上船的海员。
以上条款不适用于:
a. 以色列护照持有者;
b. 无国籍人士。
乘务人员:适用和乘客同样的规定。
军事人员:持有军人身份证,公务旅行并且持有旅行命令的美国军人,无需持有签证。
持有返程机票者不受限制
签发:
1. 抵达前:由科威特在外国设立的代理机构签发。
如果在离境的国家没有设立代理机构,签证将由距科威特最近的代理机构签发(参见“其他规定”2.)
2. 抵达时:最长停留时间为3个月(可能会延长):
— 下列国家的公民:安多拉,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文莱,加拿大,中国(包括持有香港护照的公民),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共和国,意大利,日本,韩国,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来西亚,摩纳哥,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圣马力诺,新加坡,西班牙,瑞典,瑞士,美国,梵蒂冈。
— 英国护照者,无论载明的该持有者身份如何。
— 联合国人员。
费用:3KWD
3. 在抵达时:在“签发”2中提到的,到科威特度假、休闲,最长停留时间为1个月,如果:
— 在科威特有持有原始签证的保证人,以及:
— 持有从运输承运人处获得的证明,签证在抵达时有效 P259
其他规定:
1. 所有乘客均须持有续程/返程机票。然而,建议在“签证”签发2.提到者持有续程/返程机票22
2. 根据入境的目的,签证的形式因下列情况而不同:
a.由内政部确认的以科威特居民形式重复签发的签证;
b.从科威特领事馆获得的没有重复发起旅行许可的自费旅行者的签证;
c.没有从内政部获得的异议证明。
3. 体力劳动者除持有签证外,还须持有由社会劳动事务部签发的签注文件且必须由科威特海外领事馆或领事馆签章。
4. 来自没有设立科威特外交护照代理机构国家的劳动者需持有两份由科威特内政部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原始签证复印件。
再入境许可:所有返回科威特的外籍居民均须持有居住许可证。如果这些居民在科威特境外居住期在6个月以上,居住许可证将失效。
备注:
21 免签证规定只适用于最长停留期限为3个月者;
22作为政府通讯工人的持续前往伊拉克的美国公民不受必需持有续程/返程机票的限制。
3. 健康:任何国家的乘客入境科威特均无需注射疫苗。
4. 税收:对所有从科威特离境的乘客征收机场税,2KWD
由于科威特兑换货币单位数量有限,所以乘客应携带足够的科威特元以备其用。
付费地点:离境机场。
不须交税者:
1. 12周岁以下的儿童;
2. 不离开机场过境区的过境乘客;
3. 外交护照者;
4. 科威特官方护照者。
5. 关税:
进口:香烟500支或烟草2磅免税进口;
禁止:
1. 酒精制品和麻醉药品;
2. 未密封的奶制品和咸水鱼(生食),矿泉水,未由制造商密封的橄榄叶和泡菜;自制的食品,食用的新鲜蔬菜;喂养的海贝克及其制品。
3. 鲜无花果。
宠物:在下列情况下,宠物作为乘客检验的行李登机或登船:
1. 在运输宠物前必须获得农业和海洋部门的证明;
2. 宠物必须有原产地的兽医健康证明;
3. 消费者必须填写申报
4. 消费者必须填写关于动物/鸟类描述的文件。
所有进口或从科威特过境的宠物必须被隔离观察(在空运货物终点站)。装载的宠物价值的4%作为关税上缴(根据总关税部门的第41/99号通知)。
禁止:除了已从科威特农业、渔业资源公共事务部获得书面证明外,所有种类的鸟类均被禁止进口。
出口:自由出口
香烟和烟草制品:无限制。
行李通关:行李在入境科威特的首个航空站进行通关
免检行李:目的地为科威特以外第三国家的过境乘客的行李免检。
6. 货币:
进口:以及
出口:当地货币(科威特元-KWD)以及外国货币:无限制。
金条的出口参见海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