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信息:
首都:-达卡(DAC)
1. 护照:为必备项,持下列证件者除外:
1. 联合国签发的通行证(公务旅行)
2. 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许可;
3. 任何一国签发的海员证(因公旅行以加入某商船或被某商船解雇回国) ;
4. 无国籍人或难民在到达孟加拉国之前持由孟加拉政府签发的许可证明;
5. 德国为未成年人签发的带有孩子照片的身份证件;
入境及过境限制:孟加拉政府拒绝以色列国民提出的旅游或过境申请。
乘务人员:身份证件和普通申报表为必备项
其它规定:护照须是通往孟加拉国的有效护照,乘同一飞机且不离机场继续飞行的旅客除外。
2. 签证:为必备项,下列人员除外:
1. 孟加拉国国民
2. 持孟加拉国签发的再入境许可者;
3. 持香港(中国特别行政区)或澳门(中国特别行政区)护照且停留未超30天者;
4. 无论其国籍,持外交护照或官方护照,因公旅行且停留未超30天者;
5. 马尔代夫国家可以在抵达孟加拉国后获得签证;
(免签过境)
6. 在同一天乘同架飞机或转机且未离开机场者;旅客必须持定好座位的机票和抵达下一目的地所需全部文件;
商船海员:公务旅行以加入某一商船(该船须在商船海员到达之前抵达港湾),并持该船代理机构的介绍信,该信须含该商船海员的详细信息及该船的名字。如果船员前往机场,如其因被辞退而返国,其行程由商船代表负责安排。
乘务人员:如果因公旅行可无需签证。一旦离开则需移民局的签字文件。船员如果去往其他目的地,持船员证件可在办理落地签(费用:大约50USD)该规则也同样适用于旅客的申请。
签发:
1. 抵达前:由孟加拉国设在下列国家的领事馆或大使馆签发:
澳大利亚(同时归新西兰管辖),巴林,比利时,文莱,加拿大,中国,埃及,法国,德国,香港(中国特别行政区),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意大利,日本,约旦,韩国、科威特,利比亚,马来西亚,马尔达夫,摩洛哥,缅甸,尼泊尔,荷兰,也门,巴基斯坦,菲律宾,卡塔尔,俄罗斯联邦,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南非,西班牙,斯里兰卡,瑞士,瑞典,泰国,土耳其,联合酋长国,,英国,美国,乌兹别克斯坦和越南。
2. 抵达时:
a. 为投资或贸易目的而设的有效期30天的签证。旅客须持来自下列地方的邀请函:
驻孟加拉国的公司。信件须包含所属公司的税务号和商会提供的证明,;或者
——孟加拉国政府部长
信件中必须有旅客的名字和号码,且必须与护照中的资料安全匹配。
b. 孟加拉国暂时没有设立代表处的国家的公民可获得90天期限的签证。
旅客必须:
— 持返程/续程机票,充足资金以及抵达下一目的地所需的所有文件。
— 签证最高花费为100美金,具体数额取决于国别和逗留的天数;
— 非传教士或记者;
— 非志愿的非政府组织成员;
如果欲超期逗留,可向设在达卡的移民与护照管理局递交申请。
c. 对于出生时自动取得孟加拉国国籍而后来又改变国籍的人员的签证,须持证明文件;
d. 孟加拉国侨民的配偶和子女的签证;
其它规定:旅客必须持效的机票以及下一目的地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并且须有充足的资金以支付逗留期间所需的费用。
再入境许可:对于想要返回孟加拉国的外籍居民,应当持再入境许可,但签证到期的旅客除外。
备注:
落地签对下列国家的国民不适用:
阿富汗,阿尔及利亚,喀麦隆,刚果(布),刚果(金),埃及,加纳,印度,伊拉克,以色列,利比里亚,利比亚,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卢旺达,斯里兰卡,苏丹,泰国,多哥,北非共和国。
并不适用于被委派到孟加拉国任职的政府官员和陪同的家庭成员及眷属。
签证最多可延期30天。
3.健康:除搭乘同一架航班且不离开机场的过境旅客外,都持预防下列疾病的疾病免疫证书:
黄热病,如果在疫区国6天内离境或过境或下列国家的旅客,需注射疫苗:
非洲国家:安哥拉,贝宁,布基纳法索,布隆迪,喀麦隆,中非,乍得,刚果(布),刚果(金),科特迪瓦,赤道几内亚,埃塞俄比亚,加蓬,冈比亚,加纳,几内亚,几内亚比绍,肯尼亚,利比亚,马拉维,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尼日利亚,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内加尔,塞拉利昂,索马里,苏丹(北纬15度以南),坦桑尼亚,多哥,乌干达,赞比亚。
南美洲国家:伯利兹城,玻利维亚,巴西,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法属圭亚那,圭亚那,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马,秘鲁,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委内瑞拉。
建议:
疟疾预防。在全国范围内,除了达卡,终年都存在发生疟疾的危险。
据报道,恶性疟原虫对金鸡纳霜和周效磺胺-乙胺嘧啶具有抗药性。
建议预防:静脉注射
备注:
如果该国有要求的话,无有效的未感染黄热病的证明文件的旅客将会被隔离最长达6天。
对未曾离开下述国家的机场者,无需接种疫苗。
4. 税收:对所有从孟加拉国离境的旅客收取机场税,费用大约在300孟加拉塔卡。
缴税地点:在机票保险里包含,如果没能在机票保险中收取,将会在离开机场时收取。
5. 关税:
进口:下列物品免关税:
(不适用于孟加拉国本国国民)
1. 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草1/2磅;
2. 如果不是穆斯林信徒:
如果为了旅游目的前来旅行,酒精饮料2瓶;
如果为了其他目的而来旅行,酒精饮料1瓶;
3. 香水和淡香水总数量不超过1/2品脱
4. 每人携带物品总价值不超过500孟加拉塔卡。不适用于由父母陪同的未成年儿童。
禁止:武器
其它规定:孟加拉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参见《条款与定义》)的成员国。
乘务人员:适用与旅客相同的规则。
宠物:必须有健康证明和入境许可。
出口:旅客出于非商业目的可免税携带最高价值达3000孟加拉塔卡的手工制品和纪念品。
行李通关:行李在进入孟加拉国的第一个机场清关。
6.货币:
输入:允许。
居民:
当地货币(孟加拉塔卡-BDT)最高可持100孟加拉塔卡;
外币:没有限制。
非居民:
当地货币:最高可持100 孟加拉塔卡;
外币:最高可持1000美元或等额的其他货币。超过150美元要在抵达之后进行申报。
输出:允许。
居民:
当地货币最高可持100 孟加拉塔卡;
外币最高可持25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如果欲持更多外币,须由孟加拉银行/授权的外币兑换机构在其护照背书上予以许可。
非当地居民:本地货币,总额不超过100孟加拉塔卡
外国货币:最多25美元或等值外币。如果到达时申报,则可携带更多数量。500孟加拉塔卡以下或总数的25%以下的本地货币可以兑换成外国货币。
其他规定:任何在市区购买的免税物品必须写入一份表明价款已由外国货币支付的申报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