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情况:
首都 - 拿骚 (NAS)
1. 护照:为必备项,持下列证件者除外:
1. 加拿大为“落地移民”签发的移民记录和签证(表格 IMM.1000);
2. 联合国签发的通行证(因公旅行)
3. 签发给英国非巴哈马居民的下列文件:
— 出生证明(成人必须持附照片的身份证作为附属的证明文件);或
— 洗礼证明和附照片的身份证; 或
— 公民证;
4. 签发给加拿大国民的下述文件:
— 过期护照,或
— 出生证件(如果超过16岁,则必须具备附照片的身份证作为附属文件);或
— 公民证;
5.签发给美国国民的下列文件:
— 护照(最长有效期为5年);或
— 归化证书原件(不接受复印件)。不要求证件须含照片。
16岁以下儿童不需要带有照片的单独文件。
6.海员证(因公旅行),如果海员在48小时内前往加入所属商船或被其商船解雇。
7.签发给美国外籍居民的居住证或海外居住证(表格1-551)。出示国民护照方可入境。
8.签发给巴哈马国民的到期护照;
9..德国为未成年人签发的身份证件。
有效期:所有除加拿大和美国以外的旅客所持的护照在进入巴哈马后其有效期必须不少于6个月。
军事人员:适用与旅客相同的规则。
未成年人:(仅对加拿大和美国国民)16岁及以下儿童独自旅行须持经确认的父母同意书。当然,如果其是随团旅行,则不必持该信件。
2. 签证:为必备项,下列情形除外:
1. 巴哈马国民;
2. (最长逗留时间不超过1个月)(可延期):
a. 持英国护照者(不论护照的背书反映的其国别);
b. 下列国家的国民: 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奥地利,孟加拉,巴巴多斯,比利时,伯利兹城,博茨瓦纳,智利,塞浦路斯,丹麦,多米尼加,斐济,芬兰,法国,冈比亚,德国,希腊,格林纳达,圭亚那,冰岛,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牙买加,日本,肯尼亚,基里巴斯,韩国,莱索托,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拉维,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摩纳哥,纳米比亚,瑙鲁,荷兰,新西兰,挪威,巴布亚新几内亚,葡萄牙,萨摩亚,圣马力诺,塞舌尔,塞拉利昂,新加坡,所罗门岛,南非,西班牙,斯里兰卡,圣基茨&尼维斯 , 圣卢西亚, 圣文森 & 格林纳丁斯, 斯威士兰,瑞士,瑞典,坦桑尼亚,汤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土耳其,图瓦卢,乌干达,乌拉圭,美国,瓦努阿图,梵蒂冈,赞比亚,津巴布韦。
c. 持香港护照的中国国民;
3. 在下面提到的人士:
a. 逗留期为1个月的1.“护照”1.中提到的人员
b. 1.“护照”2.中提到的人员;
4. 持效的再入境许可,如:房产证,居住许可证,工作许可证,巴哈马公民证,永久居住证,免签证期限取决于再入境许可的有效期限。
5. 加拿大国民:
a. 持效或到期护照(最长逗留时间不超过1个月)(可延期);
b. 持入境文件而不是护照入境,最长逗留时间未超过21天者;
6. (最长逗留时间不超过14天)的下列国家的国民:阿根廷,玻利维尔,巴西,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秘鲁,委内瑞拉;
7. 1.“护照”7.中提到的人员(最长逗留时间为30天);
(免签过境)
8. 过境旅客(包括持效的无国籍人或难民的旅行文件的无国籍人),持认证机票和其他3天内前往第三国所需要的文件;
9. 中提到的在同一天不离机场继续前往第三国的旅客,持前往下一目的地所需文件以及有效的返程/续程机票。
海商船员:必须是因公旅行且持所属商船公司(参见《条款与定义》)的保证信。
1. 如果乘飞机抵达转乘轮船,则无需签证:
— 如果海员的国籍包括在2.“签证”1.,2.,3.和6.中;或:
— 其他国籍船员48小时内继续飞行且由商船代表在机场接见。所属商船公司负责将船员立刻送往商船。
2.如果乘轮船抵达转乘飞机,则无需签证:
— 如果船员的国籍包括在2.“签证”1.,2.,3.和6.中;或
— 其他国籍船员在48小时内继续旅行,且其行程 完全由商船公司负责安排;
3. 如果直接过境去国外:则无需具备签证:
—如果船员的国籍包括在2.“签证”1.,2.,3.和6.中;或
—海员在48小时内继续前往第三国并持认证机票和前往下一目的地所需的所有文件。然而在中提到的人员必须在同一天继续旅行且不离开机场。他们必须持认证机票和下一目的地所要求的所有文件。海地国民在任何时候都须持签证、认证机票和下一目的地所要求的文件。
军事人员:适用与旅客相同的规则。
签发:由巴哈马领事馆签发,在没有巴哈马驻外领馆的情况下,由当地的英国领馆代理签发。
其他规定:所有旅客必须持:
1. 返程/续程机票。
旅客乘以下工具抵达巴哈马须持:
— 游艇:此时旅客须持该艇机票;
— 快艇:持声明他们登船的证明信件;
2. 足以支付其逗留期间所需的资金;
3. 前往下一国家所要求的全部文件。
再入境许可:回国的国外居民须持巴哈马公民证(要求终生有效),永久居住证,
居住许可证(要求内年更新),工作许可证(要求1-5年内有效)。这些文件仅在该文件上所声明的具体期限内有效。
备注:
如果持在诺福克岛签发的护照,最长可有3个月的免签期。
不适用于下列国家的国民:
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保加利亚,布基纳法索,中国(不适用于香港护照持者),哥伦比亚,古巴,捷克,多米尼加,乔治亚,加纳,危地马拉,海地,匈牙利,印度,哈萨克斯坦,朝鲜,吉尔吉斯斯坦,立陶宛,摩尔多瓦,蒙古,摩洛哥,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波兰,罗马尼亚,俄罗斯,塞黑,斯洛伐克,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越南。
不适用于海地和墨西哥的国民。
3. 健康:除了转机旅客,需要持预防下列疾病的疾病免疫证书:
黄热病:在离开或转机途经疫区所在国[31]后7日内抵达的(参见《健康信息综述》)。
无需接种疫苗人员:不满1岁的儿童。
备注:
对不离开机场的旅客不作要求
4. 税收:对每位由自由港离境旅客征收18美元的离境税。
缴税地点:离开巴哈马的机场。
不包括下列人员: 六岁以下的儿童。
5. 关税:
进口:下列商品免关税
1. 年满18岁的旅客,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草1b;
2. 年满18岁的旅客,白酒1美制夸脱和葡萄酒1美制夸脱;
3. 总额100美元以上的其他物品。
武器和弹药:禁止进口,除非入境前持警方的许可。
附加信息:
1. 农业产品,各种植物,木制雕刻品或类似的物品:适用农业和渔业部的规定;
2. 巴哈马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参见《条款与定义》)成员国。
宠物:来自加拿大和美国的猫和狗,以及来自其他未知或未被怀疑有狂犬病的国家的猫狗,在下列情形下准许入境:
a. 宠物必须大于6个月;
b. 持在登机前24小时内签发的兽医健康证明
c. 宠物必须最迟在进口一个月之前进行有效期为1年或3年的狂犬病免疫。
禁止:来自已知或被怀疑有狂犬病的国家(包括欧洲大陆和中部及南部非洲)的猫和狗。
行李通关:行李在进入巴林的第一入境航空站通关。
虽然不排除在第一入境航空站入境, 过境旅客可根据个人意愿将其行李在机场通关.。在巴哈马境内,行李将在该机场再次通关。
6. 货币:
输入:允许
本地货币(巴哈马元-BSD):需要由巴哈马中央银行签发的事先许可。
外国货币:数量不限
输出:允许
居民
本地货币(巴哈马元-BSD),每人总额不超过70BSD
外国货币:需要巴哈马中央银行签发的事先许可。
非居民:
本地货币:每人总额不超过70BSD
外国货币:数量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