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民用机场收费改革方案宣贯暨培训在北京举行。民航总局副局长高宏峰出席宣贯会并讲话。高宏峰指出,第一,充分认识机场收费改革的重要意义。机场收费改革是深化民航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合理调整利益关系、维护行业主体间利益平衡的需要,是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客观要求,是逐步与国际接轨、履行国际承诺的必然要求。第二,正确看待利益调整,妥善处理利益关系。要正确看待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机场和航空公司两大主体间的利益关系。第三,切实做好机场收费改革的各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机场收费改革工作的领导;要密切配合,搞好机场收费改革的衔接配套;要做好基础工作,确保机场收费政策顺利实施。
宣贯会分两批对民航系统各地区管理局、航空公司、机场、民航保障单位以及民航总局机关负责财务和价格的负责人进行了方案宣贯和培训。民航总局规划发展司相关领导分别介绍了机场收费改革思路、实施方案、统计问题以及收费信息系统。
此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理顺机场与航空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不涉及调整旅客的收费,不会造成民航旅客票价的上涨。据专家预测,机场收费改革方案实施之后,外国及港澳航空公司支出水平会有所下降,内地航空公司整体支出水平会下降。
民用机场收费改革是深化民航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民航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6号)精神,依据我国国情,总结、借鉴国内外机场收费管理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场收费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航行业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发展要求的机场收费形成机制。
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民用机场收费实行分类管理,机场被划分为一类1级机场、一类2级机场、二类机场、三类机场。民用机场收费项目被统一为航空性业务收费、非航空性业务重要收费以及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改革民用机场收费管理方式,航空性业务收费项目、非航空性业务重要收费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制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机场与航空公司在政府规定的浮动幅度内根据提供设施和服务水平的差异程度协商确定具体标准;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原则上以市场调节价为主,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按照定价目录来管理。
改革将遵循五个基本原则:与国际接轨原则,成本回收原则,建立协商机制原则,政企职责明确原则,监管职责明确原则。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用机场建设发展较快,民用机场综合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机场收费政策对提高民用航空综合保障能力、促进民航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民航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机场收费政策,在体制和机制方面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目前,我国机场收费标准仍由政府定价,集中管理。历史上各阶段我国机场收费政策的规范和调整,是对机场与航空公司之间利益的重新分配,机场收费结构逐渐合理,促进了民航业的整体发展和综合保障能力的提高,但主要是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方面的调整,收费管理方式和价格形成机制并没有改变。机场收费政策在体制和机制上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民航体制改革的要求。因此,机场收费改革势在必行,以适应新型民用机场管理体制和民航发展的需要。
目前,世界多数国家机场收费管理政策是以遵循或参照国际民航组织所规定的原则为依据制定的。这次改革将逐步统一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与外国及港澳地区航空公司航班的航空性业务收费标准,5年内分两次实现并轨,这对于内地航空公司加强管理,更好地融入世界经济,更快地适应国际竞争是十分必要的。
此项改革措施的出台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航空公司和机场的积极性,理顺机场与航空公司、空管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行业协调发展;吸收、借鉴国际民航业的先进制度和模式,逐步与国际接轨,使航空公司更好地适应民航业天空开放和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明确政府管理职责,加强政府监管,规范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