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下午,一名乘机前往西安的中年妇女,因随身携带一颗子弹被安检站查获。该妇女解释称,子弹是用来辟邪的。
11月25日下午2点30分左右,一名中年妇女在桂林两江国际机场乘机前往西安时,机场安检站查出其脖子上佩戴一枚子弹,随后被移交给了机场派出所处理。在派出所里这位妇女解释道,她没有恶意,戴子弹是为了辟邪,因为今年是她的本命年,希望能使自己逢凶化吉。得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中年妇女非常后悔。接受相关的治安处罚后,中年妇女主动放弃了子弹。
据民警介绍,任何人都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更加不能带上飞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