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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重点是行业引领、行业规范、设备准入、安全监管
记者:请您简要回顾一下“十一五”期间,民航空管行业管理工作的主要成就。
苏兰根:“十一五”是民航空管体制不断深化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的5年,全行业各项工作取得了全面进步。民航局空管办自2008年成立以来,围绕民航工作的中心任务,建立了空管行业管理体系,加大力度强化安全监管,积极推进法规标准建设,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人员,通过规划政策,引领空管行业健康发展,较好地履行了政府职能。
记者:“十二五”期间,民航空管行业管理工作的整体思路是什么?重点在什么地方?
苏兰根:今年是民航“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新形势下,面对新问题、新特点、新任务,空管办在去年就明确了发展的整体思路,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民航“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以持续安全为核心,以加强监管为手段,以完善法规为根本,以规划政策为先导,以体系建设为基础,认真履行空管行业管理职能,开创空管行业管理工作新局面,引领民航空管行业科学发展,推动空管全行业的发展和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
“十二五”期间,我们主要将工作重点放在行业引领、行业规范、设备准入、安全监管四个方面。
记者:在空管行业科学发展方面,空管办怎么样才能起到引领作用呢?
苏兰根:引领空管行业科学发展,必须加强空管政策规划研究,通过政策规划研究来引领科学发展。
规划和政策研究制定是空管行业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引领空管行业发展建设的根本和依据。
“十二五”期间,空管办将加强空管行业发展政策研究,主要是配合国家空管委继续推进国家空管体制机制改革,抓好国家空管“十二五”规划的落实,促进空域灵活使用,推动国家空管有关政策更加有利于民航的发展。同时要面向民航空管长远发展和安全发展,研究制定民航空管技术设备国产化政策措施,促进空管科技创新,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和内生动力。
另外,我们还将加强空管技术发展与应用政策的研究,组织开展空中交通管制、通信导航监视、航空气象、航行情报等专项技术政策研究,制定完成民航监视、导航技术应用政策,开展气象装备技术政策研究,推进新一代航空气象系统的框架建设。除此之外,我们还将进一步推动空管新技术的应用。
记者:在民航空管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空管办将采取哪些措施对空管运行单位进行指导?
苏兰根:首先就是要加强政策引导,为此,我们与民航有关科研单位合作,开展了民航空管安全评估工作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国际民航关于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动态和最新要求,编写《民航空管安全评估管理办法》、《民航空管安全评估指导手册》等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材料,修改完善《民航空管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材料》、《民航空管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指导材料。
其次,我们还加强了安全风险管理研究和安全规律研究。通过加强对局方人员的,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审核情况评估,加强行政检查、外部安全审计,加强空管行业安全文化建设来指导和推进民航空管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保证民航空管运行安全。
除此之外,空管办在“十二五”期间还将注重转变思想观念,转变监管方式,细化监管内容,明晰监管程序,量化监管标准,明确监管要求,做到依法监管、科学监管、严格监管。监管的重点一是防相撞,防止跑道侵入;二是重点设备的运行;三是人员资质。
航班延误和中小机场的
空管问题是难点和热点
记者:“十二五”期间,空管行业管理面临哪些重点和难点问题?
苏兰根:当前,空管行业的发展建设和安全运行还存在不少难点、热点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两个问题就是航班延误和中小机场的空管问题。空管办将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研究。
记者:航班延误已经成为近年来社会公众和媒体持续关注乃至质疑的焦点,我们该如何认识这个问题?
苏兰根:的确,航班延误是社会公众和媒体持续关注乃至质疑的焦点,也是民航安全运行的难点。航班延误是民航运行过程中很复杂的一个问题,造成航班延误的原因涉及方方面面。近几年,民航一直在下大力气治理航班延误。但是行业在保持快速发展的同时与民航资源和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正是基于各种各样的因素,民航航班延误率居高不下。
记者:那么,空管办又该如何应对航班延误这个问题呢?
苏兰根:从空管行业管理职能来讲,我们将把解决航班延误作为服务民航、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旅客的重点工作来抓,把解决航班延误与开展机场容量评估、加强航班时刻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探索一些改进办法。目前,空管系统正在全面开展排堵保畅专项活动,收到了一定的成效。
“十二五”期间,空管办将进一步完善容量评估办法,坚持安全第一、效率优先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机场空域容量评估政策和评估方法,加强对评估单位的资质审核和监管。我们还将进一步细化航班时刻管理,增加协调机场数量,以5分钟为一个时段细化航班时刻安排,兼顾航班流向与航路容量,来提高空域的利用率。
除此之外,我们还将加强空管新技术的应用,通过新技术水平来提高空管的运行效率。总之,通过上述措施,确保航班安全正常和运行有序。
记者:那么,中小机场的空管主要面临哪些问题?
苏兰根:目前民航空中交通管理主要分为民航局空管局管理和机场管理两种。我下面所谈的中小机场的空管,指的是由机场进行管理的空管。由机场管理的空管相当一部分存在着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少、能力偏低,设备陈旧老化、运行水平不高等问题。
记者:下一步,空管办又该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呢?
苏兰根:在现行管理体制情况下,我们将主动协调并要求地方政府加大对中小机场空管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场运行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配置必备的技术人员,提高技术人员素质和空管保障能力。
从机场空管运行的监管角度来看,中小机场是安全责任主体,局方是监管责任主体,我们将坚持安全标准不放松,对不符合规章标准要求的机场,要对其坚决整改,对违章行为要按规定严格实施处罚。
从对中小机场的支持角度来看,我们视中小机场空管为民航空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将在规划、政策、、信息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对中小机场的空管问题进行调研,待新的政策出台后,民航局将贯彻落实。
治理无线电干扰
保障民航飞行安全
记者:近年来,无线电干扰飞行安全的事件较以前是否有明显的变化?
苏兰根:民航和地方政府部门通过长期努力,无线电干扰事件较前些年有明显下降,民航安全飞行的电磁环境有明显好转。但是,随着民航飞行总量不断增长,无线电干扰的危害性也在加大,而且随着各种通讯新业务、新模式的不断出现,无线电干扰的种类也在不断增加。
记者:“十二五”期间,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治理无线电干扰,保障民航飞行安全?
苏兰根: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就是要完善民航无线电监测系统。“十二五”期间,民航空管部门将扩大无线电监测覆盖范围,在VHF(甚高频)遥控台、航路导航台和大中型机场周边设置固定或可移动的无线电监测设备,并配备联网本场监测设备的监控记录终端,监测该台以及该台服务的管制区范围内的电磁环境。其次,我们还将构建统一的无线电管理平台,为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飞行学院无线电管理部门统一更新或配备一批精度强,实用性高的无线电检测设备,真正有效地提高无线电管理的监管力度。
记者:这些都是对现有的无线电频谱资源进行管理吧?
苏兰根:是的,除了对现有的无线电频谱资源进行管理,我们还将努力增加民用航空无线电频谱资源。
根据国际电信联盟对航空无线电频谱的划分,以及国际民航组织对航空无线电频率指配的建议措施,民航甚高频地空通信频率将由目前的50kHz频率间隔缩小至25kHz频率间隔进行指配。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前期准备,将于2012年正式实施。
记者: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无线电管理部门,空管办与他们之间有什么合作吗?
苏兰根:保护好民航飞行安全的电磁环境,仅靠民航无线电管理部门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充分依靠并发挥国家以及各级地方政府无线电管理部门的作用。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各级各地政府部门的合作,建立无线电频谱规划与日常工作的协调机制,建立民航无线电干扰监测的信息通报机制、快速查处机制,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严重危害民航无线电电磁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我们也希望全社会积极支持民航无线电工作,希望广大旅客自觉遵守民航无线电管理规定,共同创造和维护民航安全飞行的电磁环境。